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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201220014020112018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3-30  文  号 农府发〔2018〕2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农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立足稳增长、促改革、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障重点项目、新业态、新产业、服务业及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综合分析我县土地供应、在建项目用地、住房建设和销售等情况,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2018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按照挖掘潜力,盘活存量,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有序开发、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2018年度农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87.00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8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经营性用地35公顷,工业仓储用地2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0公顷,特殊用地6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0公顷,科研教育用地30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5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1公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1公顷,旅游用地40公顷。

2018年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3.95%;

工业仓储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22.5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4.51%;交通运输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33.82%;特殊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7.3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19.17%;科研教育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3.38%;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56%;社会停车场用地的土地供应量约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11%;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0.11%;旅游用地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4.51%。

二、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严格控制大宗土地供应的规模,促进集约节约型用地,基础设施用地要先行安排,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行供地的土地利用模式。加大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包括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用地。调整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在整治的基础上,优先建设市政道路、绿地、生活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供应,提升城市品质和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三)加强土地的宏观调控

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并列入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产业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和工业建成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工业建成区基础设施要统筹规划,按功能分区集中布局行政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事关我国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国家确立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实行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我国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条件下,城市布局必须走集约型、紧凑型的发展路子,高度集中和紧凑布局的城市发展模式只有集约化的大运量交通模式才能支撑其发展。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规模和耕地保有量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守住基本农田这根红线不得逾越,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和本县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特殊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五)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

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一级开发倡导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实施,分块推向市场的原则。经营性用地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凤良 副县长

副组长:王中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 群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长静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志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作清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农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长静兼任,各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附件:

农安县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经营性用地

工业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特殊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科研教育用地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

旅游用地

农安县

887

35

200

40

300

65

170

30

5

1

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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