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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2012200140401120180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28  文  号 农府办发〔2018〕14号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农安县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属于低易发区,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受降雨影响,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加之近年来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诱发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频率将更大。综上,2018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更加严峻,防治任务更为艰巨。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

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重点时段是主汛期,特别是预防暴风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分析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成因、分布和成灾损失程度的基础上,划分出以下四个重点防治区域,概括说明如下:

(一)农安县城东部(老城墙上、下居民区)。农安镇政府要指派专人做为监测人每天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防止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东部伊通河流域。河道采砂有危及堤坝安全的可能,易在汛期出现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威胁过往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在其它流域滩涂有采取采砂船抽砂,易发生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针对这两个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巡查,发现危险点和危险路段时要及时通知公路管理和交警部门,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农安镇、永安乡、小城子乡、黄鱼圈乡,有暴风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针对这方面,相关乡(镇)应加强巡查,发现危险点要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标志,提醒人员和过往车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小城子陶粒页岩开采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重点检查高陡边坡的稳定状态,对失稳边坡及时采取削坡减载措施,防止崩塌、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

三、重点防范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8年降水集中期可能出现在6月下旬至8月上旬,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将增加,发生局地暴雨,洪涝及其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几率将超过往年,发生局地大风、冰雹和雷暴等强对流天气的可能性也较大,各乡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群测群防,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城建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城建及规划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加强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水利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预测工作,及时做出强降雨和洪水预报,并报告县政府,告知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单位,遇紧急情况要立即通知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以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水库周边和河道两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和河道安全及引发次生灾害。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因公路建设形成的地质灾害,交通部门要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治理。

(二)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地质灾害隐患。

在汛期来临前,国土资源部门对各乡(镇)群测群防网络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持有情况进行抽查,凡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所有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交通沿线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意见和防灾减灾措施。

汛期来临时,乡(镇)、村、组要加强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点和乡村公路切坡处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凡是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组应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员,负责当地地质灾害检查防范工作。

(三)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防灾责任制,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认真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二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三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四)搞好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地质灾害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利用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对全社会特别是面向基层、农村进行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学校都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在汛期前进行一次演练。要加强师生发生险情、避免危险、遇险逃生等地质灾害知识的教育培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农安县政府成立农安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林凤生 副县长

副组长:卢 群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宋廷柱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立超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 咏 县住建局副局长

齐 鑫 县交通局副局长

董树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梁 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峰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佟海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于鹏程 县环保局副局长

孙永刚 县林业局副局长

王新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马 驰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振兴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周士龙 县粮食局副局长

李树本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悦 县气象局副局长

潘爱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宋建军 长春供电农安检修分公司副经理

张凤兴 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张 咏 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

刘东兴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刘永祥 县移动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县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执行市政府、市局下达的其它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救灾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宋廷柱兼任。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确定。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要明确专人负责地质灾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监测人和有关防灾责任人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乡(镇)、村、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督促各责任人做好监测预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各乡镇政府要采取有效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83229001、8972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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